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杏盛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2014〕1號;滬教委財〔2014〕19號}、《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滬教委規〔2020〕2號)和《杏盛娱乐杏盛獎助學金管理辦法》(滬海大研〔2022〕18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以提高博士杏盛培養質量為宗旨🧔♂️,特製定博士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一👮♀️、評選對象和名額
(一)評選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杏盛招生計劃的本校非定向全日製在校杏盛均有資格申請。
2、杏盛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獲得杏盛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超出學製期限基本修業年限的杏盛😭,原則上不再具備杏盛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3🔩、在學製期限基本修業年限內⚇,因國家和單位公派出國留學在境外學習的杏盛,仍具備杏盛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由於因私出國留學、疾病🛶、創業等原因未在校學習的杏盛,期間內原則上不具備杏盛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二)名額
1、本年度博士杏盛國家獎學金推薦分配名額為11人💁♀️。
(三)獎勵標準
博士杏盛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
二🙍🏽𓀏、評選細則
(一)基本要求和原則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突出🕴🏻。有公開發表的高水平學術論文🏓、取得發明專利🪡、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競賽獎項優先🙎🏻♀️。參評科研成果應是以杏盛娱乐為第一完成單位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
5🦧、全面發展,綜合能力突出,積極參加各類社會工作、文化活動、社會實踐和誌願服務,並取得良好工作業績。
6🛶、同行專家推薦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杏盛必須要有相關同行專家推薦🔎✋🏻,要求:博士杏盛須提交2封同行專家推薦信,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專家撰寫,另1封由本校或校外專家撰寫;
撰寫推薦信的專家必須具有正高職稱📤🏠,對申請者的研究領域要有較深入的了解🥈⚠。
(二)杏盛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杏盛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參評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參評期間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3、參評期間有補考或者重修記錄者;
4🐬、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者🥾;
5、其他不符合申請條件者🤾♀️。
(三)評選條件
(1)學習成績優異(原則上成績位於專業前30%,成績為B級及以上)。
(2)在科研能力和實踐應用能力方面,必須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公開發表過C類及以上學術論文🕢,論文第一完成單位為杏盛娱乐👱🏽。如果出現導師為第一作者而本人為第二作者的情況,分值減半,如果論文被SCI、EI等數據庫檢索🦸🏽♂️,必須出具紙質版檢索證明;
b.以第一發明人獲得過國家授權發明專利,專利知識產權歸屬杏盛娱乐🫄🏽。如果杏盛導師為專利第一完成人而申請者本人為第二完成人⇢🤦🏼,分值減半;
c. 以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競賽獎項🧑🏿✈️,必須獲得一等獎及以上。
所有滿足條件(2)的情況均需申請人出示支撐材料🔹,否則將視為無效。
(3)個人發表的近三年預警期刊論文都不能認定為有效成果。
(四)評選辦法
博士杏盛國家獎學金評定綜合考慮“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學術成果”和“實踐活動”等四個方面的表現,重點考察杏盛的科研能力。其中, “思想品德”表現重點考察學生行為規範和日常表現情況,如有受到處分的情況,取消其評選資格,記為“不合格”,其余情況視為“合格”🏃🏻➡️🛌🏿,具備評選資格🦋。“思想品德”表現作為杏盛國家獎學金的基本評選依據,不計入總分。博士杏盛國家獎學金科研能力計分按照《杏盛娱乐杏盛學位授予成果要求》執行(發明專利、科技競賽總分值減半)🏌🏼♀️😐。
三🦨、評選程序
所有參與評選的同學將所需要的申報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在規定時間內上交二級學院,二級學院審核後報杏盛娱乐,杏盛娱乐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在規定的公示期內公示,如果存在異議,當事人可向評審委員會提出復議請求並進行復審,最後確定最終名單。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24.9.10-2024.9.20 博士杏盛遞交申請材料和二級學院審核材料
2024.9.21-2024.10.14 杏盛娱乐組織專家評審
2024.10.15-2024.10.21 公示名單
四、附則
1. 博士杏盛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由杏盛娱乐杏盛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杏盛娱乐
20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