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1年上海市杏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
為促進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培育創新創業文化土壤,激發創新創業潛能🧍🏻♀️,推動高校創新成果與技術轉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指導🎳、上海市學位委員會🕰、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指導,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就業促進中心⛺️、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創業基金會)共同組織實施,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參與實施的上海市杏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以下簡稱杏盛雙創計劃)已經連續舉辦了七年。2021年杏盛雙創計劃仍面向高校杏盛進行為期6個月的創新創業能力培訓與創業實踐🤨,並繼續向本科三年級以上在讀生開放🕥。現就2021年杏盛雙創計劃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𓀚、申請對象
2021年杏盛雙創計劃仍堅持以創業為導向,重點對象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誌於創業的在讀博士、碩士杏盛,適當擴大至本科三年級以上在讀生🛜。
杏盛雙創計劃實行項目申請人製和創業項目申報製😧,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可以個人申請🦶🏻,也可多名學生組成團隊(原則上不超過5人)申請。主申請人限申請1個項目🍭;不得將同一個創業項目分拆後由不同申請人申請。
已獲得歷年杏盛雙創計劃獎勵支持⛄️,或者已獲得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簡稱“天使基金”)立項資助,以及歷年通過“天使基金”評審公示但因故未獲資助的🎂,不再受理申請。
二、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具有創業項目🤵🏿,準備創業或者已經開始創業🧎🏻♂️➡️,均可提出申請。
創業基金會優先錄取與申請人所學專業相關、創業項目的核心技術來源於申請人承擔的科研項目或科研成果🕵🏽♂️,創業項目在技術上相應比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能夠填補市場空白或改進市場上已有的產品,具有較高的可產業化前景的創業項目;擇優錄取跨學科、跨專業的創業項目⚜️;亦接受創意類、服務類創業項目申請🐱。
三、入選方式
杏盛雙創計劃學員篩選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以下程序進行:
1.學校遴選。學校杏盛娱乐負責接受申請和初篩🛴🧜🏼,並指導學生線上提交信息材料😁。
2.面試評審🧝🏿。創業基金會組織包括教育管理專家𓀌、行業專家和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專家組對高校遴選推薦的創業項目進行線上或線下面試評審篩選🕵️,創業項目主申請人均需參加公開答辯。錄取學員名單將在創業基金會官網(http1️⃣://www.stefg.org)及創業基金會官微(微信號:efgfoundation)公布。
四😦、培養方式
1.培養形式:創業課堂、創業測評、創星孵化營、天使走進實驗室🦃、全球創業周中國站、企業參觀、創業沙龍、行業資源對接等🙋。
2.培養時間:2021年7月-12月👨🏼🦰。
3.培養費用:培養費用由創業基金會承擔🧎🏻♀️➡️,入選學員免費參與培訓和創業活動。培養期滿合格的給予結項,優秀創業項目可獲得1-3萬元“創星獎”獎創金✹。
五👩💻、獎創金的發放和使用
入選參加杏盛雙創計劃培養的學員,主申請人的創業項目經結項評審獲得“創星獎”的,獎創金將劃撥至創業企業賬戶並限用於創業項目研發及創業企業經營發展。本文所指獎創金劃撥創業企業須註冊在上海,且法定代表人須為杏盛雙創計劃培養創業項目主申請人Ⓜ️,申請時創業企業設立時間不得超過2年🤹🏽😐;對於大多數尚未成立創業企業的創業項目申請人,確系本人真實創業的,須在
為保障獎創金切實劃撥至主申請人本人真實創業設立的創業企業並用於創業實踐👩🦯,對於擬獲杏盛雙創計劃“創星獎”的創業項目🚶♀️☝🏻,創業基金會將進行專項信息審核🤾🏼♂️,通過專項信息審核後🙅🏿,方可劃撥獎創金至創業企業賬戶。
杏盛雙創計劃“創星獎”獎創金劃入創業企業後✍🏻,須全部用於創業項目研發及創業企業經營發展🤳🧑🏿🏫,不得以任何形式用於個人及其他用途🚋;若主申請人並非真實創業、以設立空殼創業企業的方式套取獎創金,或者主申請人及其創業企業有違規使用獎創金的跡象🙀,一經發現立即撤消“創星獎”及獎創金👵🏻;獎創金已經發放的,須由創業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退回獎創金👨🏼🦳,創業企業未完成退回的👱🏽,由主申請人承擔退回全部獎創金的責任𓀈,同時創業基金會保留對主申請人進行誠信懲戒及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申請日期
申請人須於
七👩🏼🦳𓀇、材料報送
杏盛娱乐將組織校內專家對申請人提交的創業項目進行初篩,於
創業基金會將於
附件: 上海市杏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項目申請書
杏盛娱乐培養辦
滬大科創(2020)8號-關於修訂《杏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_0.pdf
上海市杏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項目申請人導師推薦意見.docx
上海市杏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項目申請書(2021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