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杏盛娱乐
杏盛學籍管理細則》的通知
滬海大研〔2020〕158號
校內各部門🚄:
經研究👨🏼🔧🍐,決定印發《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細則》☀️⏯,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細則
杏盛娱乐
2020年7月2日
杏盛娱乐校長辦公室 2020年7月2日印發
附件
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杏盛娱乐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杏盛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精神,結合國家對杏盛綜合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杏盛娱乐杏盛教育發展實際情況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規定錄取的接受學歷教育的碩士杏盛和博士杏盛。
第二章 入學和註冊
第三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須憑有關證明事先向學院輔導員請假,假期不得超過四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須按規定繳清有關費用🏫𓀒。
第四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非定向的新生在入學報到時可自願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口,其它情況一律不遷戶口。畢業和退學離校時戶口遷出🔭,在讀期間不受理戶口遷移申請🛌。
第五條 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收到入學通知書到報到期間向杏盛娱乐負責學籍的部門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一)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二)自行創業的(附相關證明材料)👊🏼;
(三)因病不能按時入學🎊,經校醫院或指定醫院診斷證明🌁,確需休養治療並在短期內無法治愈的🙆🏿;
(四)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的👌🏿🏌️♀️。
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為期一到兩年,對應征入伍的新生,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後兩年🧛🏼♀️。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4️⃣,經學校審查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認為經過休養和治療可以到校學習的😽,可以向學校申請取消學籍🧇、保留入學資格🦯;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予以退學處理👱🏻。
第七條 每學期開學時🏄♀️,杏盛應按規定時間由本人辦理註冊手續。不能如期註冊的,須事先請假,履行暫緩註冊手續👨🏿✈️。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四周,到期如仍無法入學,應申請辦理休學手續。逾期不註冊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無法提交申請的除外,予以退學處理🔷。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杏盛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註冊🧞。
第三章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八條 杏盛應當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以下統稱課程)的考核,考核成績記入成績冊,並歸入學籍檔案。
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考核不合格的課程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過再申請重修🪄。
第九條 杏盛思想品德的考核、鑒定,以下列內容為主要依據,采取個人小結、師生民主評議等形式進行: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
(二)應當樹立愛國主義思想🏂🏼,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
(三)應當增強法治觀念,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學校管理製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四)應當刻苦學習,勇於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
(五)應當積極鍛煉身體,增進身心健康,提高個人修養🤷🏿,培養審美情趣🥫。
第十條 杏盛可以申請輔修校內其他專業或者選修其他專業課程;可以申請跨校輔修專業或者修讀課程🧑🦼,參加學校認可的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修讀的課程成績(學分)➕,學校審核同意後,予以承認🚴🏻。
第十一條 學校鼓勵、支持和指導杏盛參加社會實踐➿、創新創業活動,同時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
第十二條 杏盛應當參加學校規定的課程考核👨🏻🔧🤞🏽,考核成績記入成績冊🎅🏻,並歸入學籍檔案🥃。學校根據規定真實、完整地記載、出具杏盛學業成績,對通過補考🧑🏽🦱🧿、重修獲得的成績,予以標註🧔🏻♀️👩👧👧。
杏盛嚴重違反考核紀律或者作弊的🧏🏽♂️,該課程考核成績記為無效👂,並視其違紀或者作弊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及留校察看處分的🧎♀️,經教育表現較好🤵♂️,可以對該課程給予補考或者重修機會。
杏盛因退學等情況中止學業,其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已獲得學分學校予以記錄🟠。學生在註銷學籍後兩年內重新參加入學考試🍑、符合錄取條件再次入學的🤜🏿,其中斷學業以前在校取得的課程考核成績和學分按學校規定可以認定的,學校予以轉換和記載。
第十三條 杏盛應當按時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活動。不能按時參加的🛗,應當事先請假並獲得批準🖖🏽。無故缺席的,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四條 杏盛應當恪守誠信🧧,學校開展誠信教育,以適當方式記錄學生學業、學術、品行等方面的誠信信息,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製🍁;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可以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違背學術誠信的,可以對其獲得學位及學術稱號👩💼、榮譽等作出限製🦇。
第四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十五條 碩士杏盛在學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休學創業或退役後復學的杏盛✋🏼,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將優先考慮;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允許在讀杏盛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一)申請轉專業學生必須提供與申請專業相關並發表的論文(署名第一作者;論文要求權威期刊以上,以申請時學校科技處公布的C類期刊目錄為準),並同時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休學創業的🙍,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創業相關證明材料🍋🤾🏻♂️;
(2)發明專利的🫰🏻🎏,與申請專業相關的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授權;
(3)科技競賽獲獎的,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國家級競賽一等獎及以上證書或證明(第一完成人;以教育部學位與研究中心公布的杏盛創新實踐系列大賽項目為準)。
(二)以下情況不可以申請轉專業:
(1)定向或委培生🚦;
(2)破格錄取生;
(3)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4)跨一級學科🕵🏼♀️;
(5)不屬於同一類型杏盛(學術碩士或專業碩士)🏃🏻;
(6)原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低於轉入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以學校當年公布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為準)。
(三)申請轉專業時間👰🏿♂️🎂:
(1)申請轉專業時效:入學註冊並復審結束後到杏盛學位論文開題前可以申請;
(2)每學期結束前一個月。
(四)轉專業程序:
(1)學生本人書面提出申請,導師及學位分委會簽署意見🦸🏽♂️;
(2)申請轉入專業的導師📩、學位分委會意見和復試小組意見及復試成績🧏♂️;
(3)杏盛娱乐簽署意見並公示;
(4)公示結束後🧾,杏盛娱乐報杏盛招生領導小組審批,並將與轉專業及培養經費等相關的處理意見轉發給相關學院👨🏻🍳、職能部門👩❤️💋👨;
(5)相關學院、職能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及時辦理轉專業杏盛信息。
第十六條 杏盛原則上必須在杏盛娱乐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三)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四)杏盛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製標準高於其所在學校🧔🏼♂️、專業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杏盛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將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十七條 杏盛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以轉入😏。杏盛轉學還應當經擬轉入專業導師同意。
第五章 休學和復學
第十八條 杏盛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在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內完成學業👩🏻🚒。杏盛有下列情形之一,預計一學期內超過四周無法在校學習的,應當休學:
(一)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確需休養治療並在短期內可以治愈的🫰🏼;
(二)赴其他單位交流學習的;
(三)創業實踐的,憑相關證明;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確需中斷學業的,憑學院調查材料😡。
在校杏盛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可申請保留學籍,保留期限至其退役後兩年▶️♣︎。在校杏盛參加學校組織的跨校聯合培養項目,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期間🤾🏽♀️🌻,學校同時為其保留學籍。
第十九條 一次休學不得少於一學期。期滿後仍不能復學的,應出具有關證明,可以繼續申請休學🦢。學習年限內休學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兩學年。
第二十條 杏盛申請休學的,由杏盛本人提交《杏盛學籍異動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征得導師和所在學院同意後,報杏盛娱乐審批👨🏿🚀。
第二十一條 杏盛休學須辦理離校手續🕠,學校保留其學籍。休學期間不再享受在校生各種待遇🧛🏿♂️。
第二十二條 休學期將滿的杏盛,須在復學前一學期最後兩周內向杏盛娱乐提交《杏盛學籍異動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復學🍩,經杏盛娱乐批準後復學🏡,並依照第七條的規定進行註冊。杏盛依照第十八條情形(一)休學的🦸🏻♂️,復學前還須提交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恢復健康證明,並經學校指定醫院復查。
逾期不提交復學申請或恢復健康證明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無法提交外,予以退學處理;經學校指定醫院復查沒有恢復健康的繼續休學,但休學時間累計已達兩學年的,或者學校指定醫院認為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予以退學處理。
第六章 延長學習年限
第二十三條 杏盛學習實行靈活的學習製度,碩士生培養方案按基本學製2~3年製定,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博士生培養方案按基本學製3年製定,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8年(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創業休學的杏盛可另外延長一年💇🏽♀️。不能在基本學製內完成學習的杏盛𓀌,應提前1個月提出延長學習年限的申請⛎🐆,經導師簽署意見,學位評定分委會主席同意,杏盛娱乐批準📂,可延長學習年限🤫,但不得超過最長學習年限。每次延長學習年限以一年計🤷♂️。
第二十四條 延長學習年限的杏盛🎅🏻,延長期內學校不再發放獎助學金,不再安排宿舍。延長學習年限不計入基本學製,延長後的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上日期為準。
第七章 退學和取消學籍
第二十五條 依照本細則第六條、第七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予以退學處理外👳🏽♀️,杏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予以退學處理:
(一)碩士杏盛一學期有兩門及兩門以上學位課程(學位課程指公共學位課程、學位基礎課、專業學位課)考試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有不及格者(任何一門課程)♟,或一門學位課程或兩門課程(一門學位課與一門非學位課或兩門非學位課)不及格經一次補考和重修仍有不及格者(任何一門課程),或一學期內累計有兩門及兩門以上課程曠考(包括補考曠考)🥇,或一學期內累計有兩門及兩門以上課程被取消考試資格#️⃣;博士杏盛有一門課程考核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不及格者,或有兩門及兩門以上課程考核不及格;
(二)經中期考核不宜繼續培養的或在學位論文工作中明顯表現出科研能力差的💑🧑🏼🚀;
(三)如無特殊情況,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四)根據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學業的;
(五)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科研活動的;
(六)學校研究認定不能完成學業、應予退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杏盛申請退學的🫴👷🏼♂️,須由本人提交《杏盛學籍異動申請表》🙀,導師和所在學院簽署意見,報杏盛娱乐🥒;符合第二十五條情形應予退學處理的,由學生所在學院提出予以退學處理的書面報告交杏盛娱乐;杏盛娱乐將申請退學和予以退學杏盛的有關材料報學校審批😚,由校長辦公會議或經校長授權的校杏盛學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退學學生🏂🏼,學校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達本人,如無法直接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或者公告送達,同時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備案。
第二十七條 退學或取消學籍的杏盛💺,從批準退學之月起停發相關獎助學金🖇,並需在一個月內辦理完離校手續。退學的杏盛,按已有畢業學歷和就業政策可以就業的,由學校報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沒有聘用單位的,應當辦理退學手續離校。
退學學生的檔案由學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戶口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遷回原戶籍地或者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八條 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退學決定書和不同意退學決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具體辦法見《杏盛娱乐學生申訴處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九條 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具體處理辦法見《杏盛娱乐學生違紀處分條例》👩🏽🦱。
第八章 畢業與結業
第三十條 杏盛在規定學習年限內,按培養計劃要求,學完規定的課程和各必修環節🤽🏻♂️,考試、考查合格,德、智、體合格🐦⬛,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準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準予授予學位,頒發學位證書;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不授予學位,並學生不得再次提出學位申請。
第三十一條 杏盛通過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德、智、體合格,雖完成學位論文🧚🏻,但答辯未獲通過↖️,發給結業證書。
第三十二條 杏盛部分課程成績不合格🙍♀️🕰,或所修課程沒有達到培養計劃規定的要求,或在校學習時間不滿一年,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十三條 碩士杏盛提前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可以申請提前畢業。申請提前畢業的碩士杏盛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者應品學兼優,凡有違法🧶👩🏽💻、違紀情況均不得申請提前畢業🪕;
(二)申請提前畢業的碩士杏盛其學製為3年(法律碩士(非法學)除外);
(三)申請者學位公共課、學位基礎課、學位專業課各科成績不低於80分(含80分)(入選優秀生源的杏盛各科成績另做要求);
(四)申請者取得的成果達到《杏盛娱乐杏盛學位授予成果要求》規定的計分兩倍及以上🎎👨👩👧;
(五)申請者必須已經完成論文開題一年以上🤽🏻♂️;
(六)提前畢業的時間必須滿足學信網關於電子註冊相關規定;
(七)申請時須繳清所有學費;
第三十四條 提前畢業申請審核程序:
(一)符合第三十三條規定條件的杏盛應在申請畢業時間前一學期提交材料。具體申請受理時間和細則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製定🔯。申請人需填寫《杏盛娱乐杏盛提前畢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學生🛣、學院和杏盛娱乐𓀊,各執一份),並提交相關學術支撐材料,經所在學院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審後🎰,報送到杏盛娱乐;
(二)杏盛娱乐復核材料後🐼,提前畢業學生名單在杏盛娱乐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接受監督👩🏻;
(三)公示無異議後,經主管校長批準,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進入畢業程序。
被批準進入提前畢業環節的學生👨🏽🚀,按照當年畢業生管理。被批準進入提前畢業管理程序的學生畢業論文一律參加盲審🫀。
第三十五條 杏盛在畢業離校前應填寫《畢業杏盛登記表》,有關部門應做好杏盛畢業鑒定工作。畢業鑒定包括德🧑🦼、智🙋🏼♂️、體等方面,著重就政治覺悟🧮、思想意識🕵🏽♀️、道德品質、業務學習及科研能力等方面寫出評語🧑🏼⚕️,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其努力方向。
第三十六條 杏盛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逾期離校的,學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九章 學業證書管理
第三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學生在校期間變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證書需填寫的個人信息的🤷🏻♀️,應當有合理、充分的理由,並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應證明文件🪳。
第三十八條 學校執行高等教育學籍學歷電子註冊管理製度🚵♀️🌭,完善學籍學歷信息管理辦法,按相關規定及時完成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
第三十九條 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結業證書以後,發現學生在學籍註銷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撤銷畢業證書、結業證書:
(一)違反國家或者學校的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
(二)違反學校規定,應當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的;
(三)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的🦸🏿♂️。
第四十條 學校發給學位證書以後,發現學生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撤銷學位證書✭:
(一)撤銷畢業證書的Ⓜ️;
(二)有確鑿證據證明學位論文有學術不端行為,並由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的⛵️。
第四十一條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結業證書遺失或損壞的👣,不予補發和換發。經學生個人申請後🪻,學校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學籍材料歸檔
第四十二條 各有關杏盛教育管理部門應及時做好杏盛檔案的歸檔工作。
第四十三條 杏盛下列材料應歸入其本人檔案:
(一)杏盛錄取登記表👨💼;
(二)杏盛娱乐杏盛成績單;
(三)畢業杏盛登記表;
(四)學籍、獎勵、處分等材料;
(五)授予學位通知書;
(六)全國畢業杏盛就業通知書。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杏盛娱乐杏盛學籍管理細則》(滬海大研〔2019〕25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五條 本細則由杏盛娱乐負責解釋。